在过去10年里我国数字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实现了重大突破,一是传统文化产业数字化进程在不断加速,新闻出版、影视、演艺等领域通过数字化改造了产业链与商业模式。二是新兴数字文化产业实现了换道超车,部分领域如网络视听、手机游戏等已在全球领跑。
然而需要看到的是,面向未来10年,数字文化产业同样进入改革的深水期,特别是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部分业态,随着用户规模、消费时长的见顶,流量与资本红利的消失,其发展模式明显进入存量竞争、增量空间不足的状态。
尤其是近一段时期以来,基于数字文化产业应用场景的新概念“元宇宙”,成为资本市场关注度极高的领域,其发展和解读进入无边界、无标准、由技术与资本主导驱动的非理性状态。这就需要更加冷静,跳出数字文化产业内部逻辑,从更外部的视角审视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趋势、节点,对技术应用、数据边界等关键问题进行梳理,避免出现过度虚拟化、商业化,引导数字技术与文化产业“双效统一”发展。
技术在数字文化产业领域的应用,更多意义上是重构流程、重置主体。例如,人工智能与语义分析的介入,创作端的流程逐步简化。以中国的流媒体平台爱奇艺为例,其自制剧有一套标准创作流程,从购买小说版权、改编、剧本创作,到导演及演职团队选定、拍摄、宣发、上线等,较为关键的环节是改编与剧本创作。
在技术未介入的情况下,通常是编剧和导演团队吃透原著、梳理出剧本,这对于传统小说版权来讲工作量并不大。例如源于紫金陈小说改编的《隐秘的角落》《沉默的真相》这两部剧,本身只有10余万字数。但是,爱奇艺同样储备了大量千万字体量的网络文学IP,这些内容的改编需要投入大量人工来做基础的角色、情节梳理,仅基础工作就需要准备数月之久。
但随着人工智能与语义分析技术介入,以上流程大为简化,千万字体量的小说在人工智能系统辅助下,半小时内便能够把几百个人物特点、关系,所有主线、支线剧情,交叉冲突的焦点全部梳理出来,大大节约了创作的人工成本。
再者,游戏引擎、XR(拓展现实)等技术在电影拍摄、CG制作等领域的应用,重构了电影制作的主体和流程。传统好莱坞的标准化工业生产流程是成熟的流水线制作,800多个工业标准并以每年50余个新标准的速度递增,其构成不仅是技术、特效镜头,还与摄影、策划、制片、导演等人员结构息息相关,在制作过程中人员分工虽明确却易因各环节把关人员要求参差导致不断返工,较易延长制作时长和成本。
随着游戏引擎的大力发展,动态实时渲染、后期即时可视化得以实现,“游戏引擎(算法)+拓展现实(高清大屏)”技术手段嵌入拍摄流程中,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实时监控镜头的构图、运镜轨迹,包括演员的走位、动作等,各个环节的可视化为导演指导拍摄迅速提高效率和质量,重构了CG制作流程与主体。
数据是数字文化产业的核心生产要素。
由于数据处理手段的重大突破以及人工智能领域计算能力的发展,文化数据已成为文化产业的核心生产资料。例如电影《阿丽塔:战斗天使》广泛运用数字技术制作,女主角阿丽塔更是由8000多件数字制作的模拟人偶合成,整个影片数据占用磁盘空间约是《阿凡达》的3倍,这些数据成为影片成片的重要素材。
文化数据经过交易和整合成为重要的文化资产。为了真正把文化数据转换成文化资产,就必须对文化数据进行有意义的关联、交换和整合,让整个数据流通起来,成为真正可交易的产品。把各种资源形态的原始文化数据通过标准化标记、解构及逻辑关联等系统化处理,成为中间产品形态的文化数据,即可转化为文化资产。
数据资产化催生垄断,数据从资产演变为权力。海量用户数据通过超级平台的人工智能算法测算后,成为用来预测未来和辅助决策的重要资产。超级平台往往在不告知用户的前提下采集、占有并使用用户的私人数据,形成数据垄断并获得大数据支配优势。数据便从资产演变为权力——信息推送的权力、价格歧视的权力、任务分配的权力。
第一,信息推送的权力。平台根据用户画像主动迎合用户需求进行信息推送,使人们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信息,与其他信息之间形成一道无形的墙,形成“信息茧房”效应。第二,价格歧视的权力。平台算法进行大数据杀熟,形成价格歧视。网购、在线旅游、网约车、外卖等成为大数据杀熟的高发领域。第三,任务分配的权力。平台算法根据骑手、买家、卖家等信息,极限压缩配送时间,外卖骑手执行任务被算法支配。
一言以蔽之,约束数据边界、确定隐私权利,是数字文化产业未来规范发展的关键之一。在未来,人们更需要平衡与实现数字技术与文化产业的“双效统一”,让技术逻辑与产业边界更加内敛与合理,让数字技术的迭代焕新与传统文化深度交融,相互加持、彼此成就。